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攀西職業沐鸣圖書流通管理辦法

發布日期:2020-03-19 作者: 點擊:

1、借閱數量:學生每證一次最多可借圖書3冊,教職工每證一次最多可借圖書5冊。

2、借閱期限:學生借閱期限為30天,教職工借閱期限為90天,均可以續借一次,續借時間教職工為90天,學生為30天;節假日計入借閱期限。

3、借閱圖書超期需繳納違約金,按0.1元/冊/天處理。

4、學生讀者外出實習、教職工外出進修、學習、出差,應提前辦理還書手續,避免產生超期;讀者所借圖書到期時間在寒暑假期間的,不視為超期,但必須在開學後7天內歸還,超過7天仍未歸還,將從第8天開始計算超期。

5、讀者在辦理借閱手續時,應先檢查所要借閱圖書是否有汙損,若有應向工作人員聲明,由工作人員蓋章確認後方能攜帶圖書出庫,否則圖書歸還時,發現圖書汙損的,將按照《遺失、汙損、盜竊書刊的處理規定》處理。

6、讀者歸還圖書時,須經工作人員驗收圖書質量、確認歸還記錄之後方可離開;條形碼是電腦識別圖書的重要標識,要注意保護,避免汙損。

7、讀者應該愛護所借圖書,如有遺失、汙損,按有關規定處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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