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訓室安全管理制度
1、實訓室管理員是實訓室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,全面負責實訓過程中安全工作,做好防火、防盜、防破壞、防治安災害事故“四防”工作,査處事故隱患、並及時處理突發性事件。
2、實訓前,實訓教師應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,並做好各種安全防範措施。實訓室管理員有權拒絕不遵守安全規定的人員進入實訓室。
3、實訓前要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,實訓完畢離開實訓室前要關好門窗,切斷電源、水源、火源、氣源等有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。
4、實訓教師應主動拒絕陌生人及無關人員進入實訓室。禁止與實訓工作無關的人員直接或間接操縱實訓設備。
5、實訓室內嚴禁吸煙,禁止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實訓室。
6、實訓操作,要有足夠的安全措施,確保人身及設備的安全,嚴禁無監護操作。
7、實訓室開放時必須有實訓教師監控,學生在實訓室上課期間,實訓教師不得擅自離開實訓室。下課後,學生不得獨自逗留實訓室,如因學習需要滯留或使用實訓室,須經實訓室管理員同意。
8、工作人員離開工作區域前,應保證工作區域內保存的重要文件、資料、設備處于安全保護狀態。
9、實訓室管理員不得將實訓室相關的鑰匙、物品和信息外借或複制給其他人員,遺失鑰匙要及時上報,並積極主動采取措施保證安全。
10、實訓室內的電纜、電線、燈具及用電儀器設備等應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,不得亂拉亂接。儀器設備停止使用時,必須切斷電源。
11、不准隨意更改設備供電線路。嚴禁隨意串接、並接、搭接各種供電線路。
12、實訓室管理員對個人用電安全負責。外來人員需要用電的,必須得到管理員允許,並使用安全的對實訓設備影響最少的供電方式。
13、最後離開實訓室的工作人員,應檢查所有用電設備的安全狀態,關閉長時間帶電運行可能會產生嚴重後果的用電設備。
14、在實訓室中使用高溫、熾熱、產生火花的用電設備時,必須有專人監管。禁止超負荷用電。
15、嚴禁破壞、丟失、挪用消防器材,需要變更消防系統工作狀態和設備位置的,必須取得主管領導同意。
16、保證實訓室內通道暢通。實訓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。
17、發現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,不能處理的應及時向有關負責人提出解決。
18、實訓中出現地震、火災等重大災害時,實訓教師有義務組織學生迅速有序地撤到安全地帶,不准丟下學生自顧逃命。